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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至靖西公路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及隧道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

2016-01-13 来源:广西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广西崇左至靖西公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1】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金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广西金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该公路项目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及隧道机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1】73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及隧道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崇左至靖西公路(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大新县、天等县,百色市的靖西县辖区)。
2.2建设规模:
崇左至靖西公路是广西高速公路网的重要路段,路线起于崇左市江州区太平镇元井村附近,与在建的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顺接,起点桩号K1+219.184,终点位于靖西县新靖镇旧州街岜诺屯附近,接靖西至那坡高速公路设计起点,终点桩号K145+207.205公路主线全长147.636 公里,设计速度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26 米;金龙连接线全长4.7 公里,设计速度80 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大新西连接线全长约4.758 公里,设计速度60 公里/小时,路基宽10 米;天等连接线全长约47.35公里,设计速度60 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天等至黎亮)、12 米(黎亮至硕龙), 下雷连接线全长约4.48 公里,设计速度60 公里/小时,路基宽12 米。全线共28座隧道,里程长度21356米;连接线共5座隧道,里程长2166米。
2.3招标范围:
2.3.1崇左至靖西公路全路段含18座分离式隧道:隧道左洞长18698m,右洞长18621 m;10座联体式隧道:隧道左洞长2696.5m,右洞长2996.5m;其中8座长隧道,7 座中隧道,其余为短隧道。含10座互通立交:元井(枢纽)金龙、崇左北、新和、大新、大新西、天等、下雷、通灵、化峒互通立交。含1座特大桥,23座大桥,含18座中桥。含3处服务区:新和、大新、通灵服务区。含9个收费站:金龙、崇左北、新和、大新、大新西、天等、下雷、通灵、化峒、收费站。含3个停车区:雷平、福新、化峒 停车区 。含3个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含2 个隧道管理站(均与3个管理分中心合并建设):崇左运营公司管理中心。含隧道变电所共计20处,约3316㎡。
2.3.2本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按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及隧道机电设施工程(含隧道监控、消防、通风、供配电、照明)的设备供货(含软件提供)、运输、交付、安装、调试、完工测试,试运营及管理操作的培训,竣工文件、缺陷责任期及相关服务等。
(2)完成本项目站区、隧道用电接入地方电网工程的系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设备购置(除变压器之外),材料及配件采购;质检、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送电)、缺陷修复、交竣工验收。
(3)完成本项目隧道变电所房建工程的土建施工。
2.4 计划工期
工期3个月(设备安装施工、土建施工),试运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3月1日,设备安装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6月1日,试运营期:2016年6月1日~2016年9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6年9月1日。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及隧道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JD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以下资质:
①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房建资质允许采用联合体)。
(3)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的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的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执行),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成员各方应为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
①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5.1项(1)目的类似项目业绩。
(3)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
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5.1项(2)目的类似项目业绩。
(5)联合体各方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的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及隧道机电设施工程(含隧道监控、消防、通风、供配电、照明)工程,及本项目的站区、隧道用电接入地方电网工程;联合体成员承担本项目的隧道变电所房建工程的土建施工。
(6)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及购买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
(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3 每个投标人可以对1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同联合体间的成员也不得存在此情形)。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5.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1)自2010年1月1日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作为独立承包人,至少成功地完成过3项(每项路线里程长度不小于80公里)新建高速公路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项目,和2座洞长(按公路里程桩号计,双洞不累加)不小于2000米的新建高速公路隧道(须同时含供配电、照明、消防、通风)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2)自2010年1月1日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成员)作为独立承包人,至少成功地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3.5.2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的三年平均的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的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要求:
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以计算资产负债率当年的数值为准,下同)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3.5.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或通信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工,须具备机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5.4 同时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在信誉、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资格条件要求。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售标区,潜在投标人的经办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若有意独立投标,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则出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单位行政职务任职证明原件和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015年9月(含9月)后潜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下同)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2)若有意联合体投标,持联合体各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以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代理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职工,出具经公证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2015年9月(含9月)后联合体牵头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上述资料提交一套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代理人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之外的其他资料原件在经核查后退还潜在投标人。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发售。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0771-5678542、0771-5539841。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标段,上述资料售后不退。请报名人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凭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自行携带U盘拷贝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3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2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房号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并以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为准),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与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zbtb.cn)和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jttzjt.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金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二楼203室
邮 编:530028
招标联系人:卢向宁
招标联系电话:0771-2115873
招标联系传真:0771-2115704

招标代理机构:无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72、0771-211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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