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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国省道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2016-01-15 来源:山东烟台莱州市
采购公告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国省道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16-01-15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国省道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国省道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C-2016-YHZ0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

驿道路口信号灯建设,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号灯、信号机、灯杆生产厂家;

2.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机动车信号灯(三色箭头灯和三色满屏灯)、人行横道灯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及项目须依据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技术条件及测试方法》);

3.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质检部门出具的灯杆检测报告;

4.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31万元

2

①驿道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系统,4个方向6条车道抓拍;②沙河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系统,4个方向8条车道抓拍;③新金都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系统,4个方向10条车道抓拍; 通行证管理系统一套,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依法纳税,具有提供相应货物、安装及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

3.若为代理商,开标时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网络摄像机、抓拍单元)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视频检测车辆”检测报告(检测依据为GA/T 496-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5.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8.95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118-2016年1月22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102室(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

3、方式: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包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仅用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4、售价: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219上午8:009:00(北京时间)

2、地点:莱州市政府采购大厅第二开标厅(莱州市文化东路628号银资大厦五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2月19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莱州市政府采购大厅第二开标厅(莱州市文化东路628号银资大厦五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莱州市莱海东路

联系人:葛玲玲               联系方式:0535- 2289286

2、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

联系人:林文波、齐洪珍        联系方式:0535-2170521

邮箱:384971541@qq.com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莱州支行   账号:853545010122801562

发布人: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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