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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多媒体教学改革实践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6-01-21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委托,对 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多媒体教学改革实践项目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多媒体教学改革实践项目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15-11-7644
采购项目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JM-2015-11-7644 1000000 0 0 100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6 年 02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6 年 01 月 21 日 13 时 53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6 年 0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6 年 0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0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6 年 0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多媒体教学改革实践项目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4426号) 
二十、付款方式:
一次付款
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为保证系统兼容性和系统运行的稳定性,针对所投交互式液晶触摸一体机、红外接收功放主机、红外传感器、红外无线颈挂话筒、音箱、校长副控平台非制造厂商应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能代理此产品的证明材料和制造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十四、售后服务:1、质保期:提供至少一年的质量保证和免费升级,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 2、技术服务要求:厂商的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并提供不少于3*6小时的免费培训,保证学校的各级管理员及教师用户能熟练使用系统。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的,由合作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现场验收;提供的成果须包含用户手册。 3、售后服务保障或故障响应时间要求:出现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做出答复。一般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0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二十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十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林 
  联系电话:1558444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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