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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建工程学校监控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6-01-25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城建工程学校委托,对长春市城建工程学校监控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城建工程学校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建工程学校监控设备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15-11-7700
采购项目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JM-2015-11-7700 1800000 0 0 180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6 年 02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6 年 01 月 25 日 09 时 55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6 年 0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6 年 02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0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6 年 0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新校区监控设备 
十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工程完成过半后支付50%工程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再支付45%工程款,其余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0天内支付。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0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四、售后服务:本项目质保期三年。质保期内由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其中,主要系统必须由原厂工程师提供技术服务,质保期外提供终身免费售后服务;程安装验收合格后,指定设备厂家工程师对安装系统进行跟踪服务,每月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排除隐患;系统验收合格后,建立完整的用户系统设备配置及免费维护档案,以便随时查阅用户系统的原始维护记录,为系统的维护提供参考资料;提供正式厂家售后免费培训服务。(2小时相应24到达现场小时)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8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二十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十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波 
  联系电话:1351441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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