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鹰国际花园社区一期项目已经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湘江新区企业开发投资项目备案证20140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消防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金鹰国际花园社区一期项目消防工程;
1.2 建设地点:长沙市雷锋大道与尖山路交汇处西北角;
1.3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岳麓区,东临雷锋大道,西与金科东方大院小区相接,南临尖山路,一期总建筑面积约为15.7万平方米,13楼栋,其中:
1#栋住宅,地上31层,地下1层,楼高
2#栋住宅, 地上31层,地下1层,楼高
3#栋住宅,地上31层,地下1层,楼高
4#栋住宅,地上31层,地下1层,楼高
5#栋商住,地上30层,楼高
6#栋住宅,地上1+31层,地下1层,楼高
7#栋住宅,地上1+31层,地下1层,楼高
8#栋住宅,地上1+31层,地下1层,楼高
9#栋住宅,地上1+31层,地下1层,楼高
10#栋商住,地上29层,地下1层,楼高
11#栋商住,地上29层,地下1层,楼高
12#栋商业一,地上2层,楼高
13#栋商业二,地上3层,楼高
地下室1层,高3.6米,25594.29�O。
1.4 本工程造价:约900万元;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 计划工期:与主体施工进度同步,约600日历天;
1.7 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80号文相关规定保修;
1.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9 招标范围:金鹰国际花园社区一期项目消防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
1.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4、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2.5、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6、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2.7、拟任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企业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2.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2.9、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10月至 2015年12月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报名时间及地点
3.1报名时间:从
3.2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5874983747。
4.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
(8)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
(10)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1) 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2) 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3) 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
(1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2015年10月至 2015年12月的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16)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已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注: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叁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程序如下:
5.1、资格审查,合格即入围;
5.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基本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 2 月 2 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湘江新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5.4、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即报名资料原件)出席。资格审查资料包括:
(1)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进帐单;
(6)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
(8)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
(10)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1) 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2) 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3)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
(1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2015年10月至 2015年12月的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16)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已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注: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单位名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银行帐号:43001501061059887777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不计取利息,一律不退现金。
注:转账时一定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金鹰国际花园社区一期消防”,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而导致无法查实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书至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湘江新区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731-85160666/85163777
传 真:0731-85161719
公司网址:www.hxgl316.com
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1401—14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