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的委托,对其便携式音视频记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往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JWZB(2016)Z-013
二、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便携式音视频记录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四、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便携式音视频记录设备42套,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预算金额:231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
(5)项目内所含电脑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19期)目录内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六、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参加投标的,必须获得投标产品(便携式音视频记录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7、提供由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8、提供手写笔录电子化方法和系统的发明专利证书及专利权人的使用授权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要求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内至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3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11: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负一楼)。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政府采购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十二、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6号
联系人:普继业
联系电话:0991-598868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号楼5单元26号
联系人:梅军 李顼伦
联系电话:0991-657087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支行营业处
行 号:102881001511
帐 号:300201510902494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