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2-01
项目名称:北京市顺义区文化中心影剧院扩声灯光系统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XHD1600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顺义区文化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顺义区光明南街拥军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 6944366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51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250125
项目预算金额:2530万
采购用途:顺义区文化中心影剧院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分包控制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扩声灯光系统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是,详见招标文件 |
2530 |
双通道无线接收机:每个频段有多达47个兼容通道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服务的本国供应商;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应具有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评定的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壹级;
(4)投标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音响调音专业的技师或高级技师职称,且具有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
(5)投标人近3年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含)元及以上剧场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首尾页、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开标现场提供合同原件审核,不能同时提供,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 投标人应提供LED数字聚光灯200W/300W(厂家灯具检测报告);
(7) 投标人应提供LED数字化光束灯190W(厂家灯具检测报告);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519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 26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 2月 26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嘉苑饭店(海淀区大柳树路6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10-82250125
邮箱:zhongxinghengda519@163.com
备注: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购买标书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法人名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纳记录)以及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