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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文化艺术传媒中心项目舞台、灯光及声学装修招标公告

2016-02-0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所在地区:河南

  发布日期   2016年2月2日

  招标采购正文: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的委托,就延津县文化艺术传媒中心项目舞台、灯光及声学装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醒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文化艺术传媒中心项目舞台、灯光及声学装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012号

  三、标段划分及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延津县文化艺术传媒中心舞台机械、灯光、音响、LED屏、座椅、活动看台的采购、施工、安装与调试、人员培训及后期服务等。

  四、工期:供需双方签订合同并具备安装条件后210日历日。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国家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和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3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建设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津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1352322775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05020

  十、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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