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2016中国泰州旅游节舞台搭建、舞美制作、灯光音箱大屏等专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条“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原先为“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单位账户以银行汇票或现金的形式提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30)天内保持有效”,现更改为以“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单位账户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提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投标人请在开标时提交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以及详细的开户银行及账号,以便保证金的及时退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