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公安局三级网设备及机关大院网络、公安局信息中心数据库及备份系统设备维护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委托,就杭州市公安局三级网设备及机关大院网络、公安局信息中心数据库及备份系统设备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ZFCG-FS-2016-06039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一:杭州市公安局公安三级网设备及机关大院网络设备维护项目,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一第三部分。
标项二:杭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数据库及备份系统维护项目,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二第三部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6-2-3至2016-2-1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地点:杭州市省府路27号409室
标书售价:每本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02-26 09:3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省府路27号5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6-02-26 09:3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省府路27号5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杭州市公安局公安三级网设备及机关大院网络设备维护项目:10000.00元; 杭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数据库及备份系统维护项目:4000.00元;
交付方式:支票/网银/电汇形式缴纳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保�m支行
银行账号:77508100064409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均需加盖公章)。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中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上依法提出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71-87233323。
十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省府路27号
联系人:朱祺
联系电话:18057188023
传真:0571-85118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