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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财政局机房与弱电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2016-02-18 来源:湖南娄底市政府采购网
娄底市财政局机房与弱电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娄底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娄底市财政局机房与弱电系统(政府采购编号:LDGZC-2015ZB008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娄底市财政局机房与弱电系统;
(2)货物用途:
1) A包:娄底市财政局智能化安防弱电系统;
1) B包:娄底市财政局老办公楼安防弱电系统;
2) C包:娄底市财政局数据备份中心机房工程系统;
(3)货物数量:
1) A包:详见招标文件第 八 章 设备清单、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3) B包:详见招标文件第 九 章 设备清单、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4) C包:详见招标文件第 十 章 设备清单、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4)采购预算:
1) A包:人民币肆佰零陆万元整(¥4060000.00元);
5) B包: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元);
6) C包:人民币贰佰叁拾柒万元整(¥2370000.00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8) 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
9)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代表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缴纳社保证明);
10) 提供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2015年9月20日以后核发(换发)营业执照的,只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015年9月20日以前核发(换发)营业执照的,则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备注:A、B、C包均需要此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以上资质;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必须在本省内有常设机构,且需提供备案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证);(备注:A、B、C包均需要此资格条件)
12) 投标人需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壹级资质证书;(备注:C包不需要此资质);
13) 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以母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3月7日 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和娄底市政府采购网(http://loud.ccgp-hunan.gov.cn/indexarea.cfm)下载招标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3月8日9时30分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应进行现场勘查并与采购人进行的充分技术交流,并详细了解项目的特点、现场条件及其他具体细节,以便做出准确的技术方案及投标报价。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娄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向前辉
联系电话:0738-8282034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娄底市财政局
地  址:娄底市长青街石马路1号
联系人:吴惠雄
电  话:0738-8277338
采购代理机构: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娄底市湘中大道政务大楼4楼
联 系 人:彭凯煜、龚玉梅
电    话:0738-637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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