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FCG-H2016023
发布日期:2016年2月19 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凤阳小岗村友谊大道与改革大道交叉口电子警察和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 标 人:凤阳县交通运输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境内
2、建设规模:凤阳小岗村友谊大道与改革大道交叉口设置红绿灯及监控、标志牌、标线等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3、工期:3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凤阳小岗村友谊大道与改革大道交叉口设置红绿灯及监控、标志牌、标线等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包括采购及安装���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等。详细供货范围具体见项目现场,请投标人自行勘察。
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来(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含)以上智能交通相关采购及安装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原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6年2月19日17:00后开始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信用保证金肆万元,共计伍万元(RMB:5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小岗村友谊大道与改革大道交叉口电子警察和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123119369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郭主任
电 话:1396564979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鼎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8255296606 E-mail :3505315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