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FCG-H2015206
发布时间:2016年2月19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录播教室、多媒体教室采购项目
2、招标人: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凤阳县境内
2、项目规模:计划投入资金792.8万元。其中第一标包录播教室200万元(4套录播教室);第二标包多媒体教室592.8万元(312套多媒体教室)。
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经使用方验收合格后无任何问题付至合同总价的9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第二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日起计)满后两周内付清(无息)。
4、供货及完工时间:40日历天/标包。
5、标包划分:二个标包。
第一标包:录播教室(4套)采购及安装;
第二标包:多媒体教室(312套)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内容;
3、除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被公示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其余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的单位均可参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服务大厅栏目“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2月19日 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标包。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担保:
第一标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万元整 (40000元);
第二标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录播教室、多媒体教室采购项目第 标包。
第一标包: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79731196484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第二标包: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4231216945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交付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投标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8019882396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51-67193029 ;18655167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