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滨海新区塘沽院审讯及弱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滨海新区塘沽院审讯及弱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5-A-1135
二、项目内容
数字化审讯系统 1项;安防监控系统 1项;审讯室、机房改造 1项。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430000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2. 本地投标人须具备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须具备《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高清审讯主机、审讯总控管理模块、审讯中间件模块、SDI变焦摄像机、审讯综合管理平台、千兆交换机、万兆核心交换机、室内外高清摄像机、监控存储主机设备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如无上述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溯源到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2.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高清审讯主机、审讯总控管理模块、审讯中间件模块、SDI变焦摄像机、审讯综合管理平台、室内外高清摄像机、监控存储主机设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六、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5日9:00至2016年2月19日17:00。
(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未办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请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145窗口办理电子签章,联系人:于涛,联系电话:022-24538178。
(三)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16年2月23日10:00在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818号。联系人:袁科长。联系电话:13682110988。
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须知:
1. 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3. 采购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
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16年2月5日9:00至2016年3月4日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并提交(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八、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3月4日9:00至9:30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到(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三)开标解密时间:2016年3月4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四)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16年3月4日9:45至12:00。
(五)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响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9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河西区洞庭路与外环线辅路交口)
(三)采购人联系人:曹倞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8708535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网址:www.tjgpc.gov.cn
十二、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2月5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止。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