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泰达医院消防系统维保项目(项目编号:TEDAGP-2016-024)更正公告第1号
受天津市泰达医院委托,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 天津市泰达医院消防系统维保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泰达医院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TEDAGP-2016-024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16年2月18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 更正事项和内容:
(1)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时,须携带证件中“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修改为“天津市消防局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证书原件”
2. 更正日期:2016年2月24日。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超 王静
2.联系方式:022-25295869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泰达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6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朱建卿 022-65202689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5295869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七、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泰达医院、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投诉接待:
单 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
地 址 :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7楼
联 系 人 :吕英
电 话 :022-25201212
单 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监察室
地 址 :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楼
联 系 人 :刘炜
电 话 :022-25201398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 天津市泰达医院消防系统维保项目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529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