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建招公字2015第8号
本招标项目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综合楼消防维修工程施工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5】4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综合楼消防维修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20号;
工程规模:指挥中心综合楼消防维修工程;
计划投资:施工计划总投资约275万元;
计划工期: 约8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11吨;
施工招标范围:维修综合楼应急照明系统、消防系统、喷淋及联动报警系统等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需提供入鲁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6 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2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20号 地 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邮 编: 257091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15554690077 电 话:0546-60981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fcgzxcgyb@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