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电子政务中心会议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赣榆区电子政务中心委托,就会议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编号:GZC20161-6
一、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采购单位地址:赣榆新城区公共服务中心513室(青口镇黄海东路295号)
联系人:李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518-86260257
二、招标项目性质:
赣榆区电子政务中心会议系统,共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标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并符合下列要求: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提供最新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会议系统设备厂家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承诺函原件;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报名时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该材料原件可由各地检察机关查询提供,查询日期限报名前十天内)。
备注:报名时提供资格要求的相关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相关项原件的报名及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发出及报名信息:
招标文件发出时间:2016年2月26日起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6年2月26日至3月4日16:00
报名信息及标书获取方式:提供资格要求及报名注意事项中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要求的除外)及报名表后在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免费获取电子版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按“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3月4日16:00以前送至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处。
本次采购采用报名审查、资格后审,报名登记当天初步查看证书齐全与否、年检是否通过、注册单位是否相符、证明材料是否可信。能够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入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
开户行 :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 :320 721 0101 2010 0000 6123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6年3月10日11:00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投标人应于同时间前到赣榆政府采购中心换取收据(投标书需用)。
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元人民币(¥80,000.00)。
投标单位必须于2016年3月10日11:00前按规定缴清,采购中心有权拒收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并按无效投标处理(未现场报名而直接汇款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对于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的投标商,采购中心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准其参与赣榆政府采购市场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
⑴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必须在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其他方式获取的材料均不具备法律效力,采购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依法诉诸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⑵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必须如实填写《投标报名表》并按要求送达回复(格式见附件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6年3月17日上午8:30-0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09:00
投标文件接收人: 李先生 许先生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赣榆新城区公共服务中心5楼(暂定)
开标时间: 2016年3月17日 09:00 时(星期四)。
开标地点: 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518开标室(暂定)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李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518-86260257
联系地址:赣榆新城区公共服务中心5楼
邮政编码:222100
赣榆区电子政务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8-86223879
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日期: 2016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赣榆区电子政务中心会议系统 | ||
项目编号 | GZC20161-6 | ||
投标标段 | |||
投标单位名称 | 邮 编 | ||
投标单位地址 | 电话 | ||
投标单位联系人 | 手机(重要) | ||
接受标书电邮 | 经办人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年3月4日16:00 | ||
备注:单位盖章: |
备注: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3月4日16:00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