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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教学仪器电教站高三班班通设备采购(重招)项目

2016-02-29 来源:湖南娄底市政府采购网
娄底市娄星区教学仪器电教站高三班班通设备采购(重招)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娄星采计2016-0030号,委托代理编号::ZXGP-2016XJ291)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娄星区教学仪器电教站高三班班通设备采购(重招)
2、采购计划编号:娄星采计2016-0030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套) 预算(元)
1 高三班班通设备采购 50 105000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高三班班通设备采购
详见附件清单
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期限为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4小时内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如需到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内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设备现场进行维修
保修期: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从安装调试合格及整个项目终验合格后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3年。生产厂家另有承诺的除外。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95%,质保金5%一年后付清。
工期:自签订合同后10天内竣工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询价通知书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娄底市娄星区广成大厦二单元3楼301(娄底办事处)。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娄底市娄星区教学仪器电教站
联 系 人:朱站长
电    话:13973817567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其婷
电    话:13387386669
地    址:娄底市广成大厦二单元3楼301(娄底办事处)
账户名: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娄底长青路支行
账  号:43001540069059888889-0002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电话:0738-637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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