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思源实验学校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泌阳县思源实验学校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泌政采【2015】062号。
2.招标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规格: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3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企业注册地不能出具的,由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3.2-3.3项资质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开标日资格审查时必查,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时至5:30,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已经报名的企业继续有效,需持报名原始票据到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上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及报名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封面上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报名函上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4.5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廖会计 0396-7916526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入到下列指定账户,开标前持银行到账凭证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证明。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注:投标保证金可以汇入下列任意一个账户)
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原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526 010 194 412 011
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4100 1513 9100 5250 1677
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2546 3980 5252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企业应于2016年3月22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将于2016年3月22日上午10:00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始,参加投标的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参加投标企业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15日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方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396-7915080
采购中心联系人:宋亚
联系电话:15836707070
10.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思源实验学校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 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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