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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地方税务局智能办公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2016-03-04 来源:湖南衡阳政府采购网
 
耒阳市地方税务局智能办公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LY2016-C004,委托代理编号:HYMT2016-A02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耒阳市地方税务局智能办公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LY2016-C00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元)
整包
智能办公系统
120套
480000.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耒阳市地方税务局智能办公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每月主叫时长700分钟,超出部分0.15元/分钟。全国范围内接听免费,不限时长。集团内部通话免费。国内流量3G,超出部分60元/G。国内点对点短信(使用第一个月赠送50条,每月递增50条直至300条后每月赠送300条至合约结束。)送来电显示,送短号服务。
维修响应时间:维修响应时间为4小时内答复,24小时内到场处理,72小时内不能修复的,须提供备用产品。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启用系统。
付款方式:设备交付、启用智能办公系统平台起,按月支付移动办公功能套餐费用。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所投设备为非进口产品,并具备国家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三、供应商应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犯罪查询结果(提供检察部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7、投标人若为代理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品牌证明文件。
8、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3月91700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星欣花苑D栋1楼(衡阳市财政局旁),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耒阳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廖海平
电话:131872096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市铭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星欣花苑D栋1楼(衡阳市财政局旁)
联系人:何艳艳
电话:18107349729         17707349729
 
日期: 2016年 3 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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