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6020015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201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通信、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厅以辽交规划[2016]36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设计主要分为8个部分,包括:
(1)全省高速公路通信传输干线网改造:全省高速公路干线传输设备于2003年建立,已运行13年,早期投入使用的设备已停产,备件采购困难,技术保障难度大,且网络带宽不足,无法满足业务增加和大数据传输的需求。计划逐步对主干网进行升级改造,2016年完成对高速公路通信主干网改造采用的技术、网络规划、设备选型等进行调研、论证和总体规划设计,并提出实施方案。
(2)指挥调度分中心标准化建设:为保证分中心指挥调度职能的顺利实现,对除沈四、沈山、沈丹高速以外其他12个指挥调度分中心进行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分中心监视墙、大屏拼接系统、高清图像管理平台、CCTV控制计算机设备的更新升级,建立统一事件监测平台,对指挥调度系统进行升级,完善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数据处理及交通控制功能,统一室内装修、装饰标准,明确信息显示区、操作区及工作区的范围和各类标准,优化空调、电源配套设施等。
(3)应急处置中心指挥调度分中心建设:建设应急处置中心指挥调度分中心及外场监控系统,包括增设图像管理系统及显示拼接系统,实现路网视频的实施监控;在拌合站、工区等重点部位增加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同时为管理用车配备移动视频、单兵通信等设备,实现施工现场的重点监管、过程可追溯。
(4)沈大高速外场信息发布系统改造:在沈大线互通、枢纽等主要立交区及车流量较大的部分重点区域增设可变信息情报板,丰富信息发布载体,提高信息发布水平。
(5)丹阜高速黄岭隧道增建消防系统:增建消防系统包括两部分内容:①机电类。包括:管道、保温、电伴热、消火栓、给水泵、水泵控制等消防水系统设施和火灾报警、联动控制、联网联控等消防报警与控制系统;变压器、发电机增容;②土建类。包括: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水井等房建设施。
(6)沈海高速金州隧道照明节能改造:对沈大高速金州隧道照明设施进行改造,将高压钠灯更新为LED照明灯,更新电缆桥架、供电电缆、增设EPS电源和隧道照明职能控制系统。
(7)UPS电源设备更新改造:2016年将对盘海营、鹤大高速丹庄段、大窑湾疏港路、沈吉高速抚南段、沈海高速土羊段各收费站和隧道的已运行10年的器件老化,故障频发,高负载运行的UPS电源设备进行更新和扩容。
(8)隧道增补LED指示标志:鹤大、桓永、抚通、庄盖、丹海、兴建高速公路136座69.4Km隧道,增补疏散和消防设备两种LED指示标志。包括隧道内增设指示标志、配电设备改造、电缆敷设。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设备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和施工配合服务等,共划分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
企业业绩 | 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曾独立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机电工程设计);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机电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
信誉要求 |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辽宁省交通厅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年2月8日发布),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单位和个人在最近三年(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如:检察院开具告知函的日期为2016年3月20日,则“近3年内”是指“2013年3月21日~2016年3月20日”)内必须无行贿犯罪纪录。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4 日至 2016 年 3 月 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南门西侧附属楼1楼)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pan.baidu.com/s/1mgXwSqc),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复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人民币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 月 24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天都饭店(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交通厅门户网站》(www.lncom.gov.cn)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厅门户网站》(www.lncom.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黄书鹏
电 话:024-82364929
传 真:024-8236492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明哲 周 杰 邓 磊
电 话:024-83731785 024-83733805
传 真:024-83731780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2016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