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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县公安局督察与审讯系统监控设备项目

2016-03-04 来源:河北邯郸市政府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邯郸县公安局督察与审讯系统监控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13042100001-000572-001
采购人名称:邯郸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邯郸县雪驰路65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44200元
采购内容:督察、监管及高清审讯记录系统音视频资源整合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邯郸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供货和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投标商需出具有效承诺函,承诺所投审讯系统能够与市公安局相关联审讯系统兼容互通,若无法兑现承诺,该项目以废标处理,因废标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商自行承担;
报名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5、同时具有安防贰级资质证书及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壹级资质证;6、IS9000质量认证体系证书;7、主要产品 “督察系统”、“同步音视频监督管理系统”软件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产品代理资格证无效);8、近3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无违法违纪声明函(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9、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10、投标人近三个月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11、类似项目业绩(2013年1月-2016年1月,以签订时间为准);12、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见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上资质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所有资质材料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邯郸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采购文件发放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齐全,招标文件每套3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6年3月 28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评标地点:邯郸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邯郸县公安局
联系人:雷主任       联系电话:80300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文博       联系电话:15931048313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邯郸县政府采购网、邯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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