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邯郸市公安局邯山区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邯郸市公安局邯山区分局高清数字审讯及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
项目名称:邯郸市公安局邯山区分局高清数字审讯及网上督察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BDFZFCG201603024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公安局邯山区分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凌波 电话:0310-3125399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53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静怡 0310-3150500转80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A包:高清数字审讯室建设项目;
B包:网上督察系统音视频资源升级改造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总预算金额:1005900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3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无违法违纪声明函(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A包供应商须提供本次招标所需的主要产品“审讯平台”、“讯(询)问子系统管理软件”、“审讯主机”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B包供应商须提供本次招标所需的“督察系统”和“同步音视频监督管理系统”软件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和加盖生产厂商红色公章的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A包、B包供应商需分别出具高清审讯系统、督察系统采用的设备厂商提供的与执法办案系统无缝对接承诺函;承诺所投设备能够与市公安局相关联审讯系统、督察系统兼容互通,若无法兑现承诺,该项目以废标处理,因废标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接受彩色扫描件及传真件),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平台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31日 下午15:00
开标地点: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3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邯郸市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