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卡口式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及绿波控制系统项目

2016-03-11 来源:江苏徐州政府门户网
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就下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时须填写《丰县政府采购项目参加报名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时主题请按此格式编写:项目名称或编号+供应商名称报名表下载地址:丰县政务服务(www.fxzw.gov.cn)→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资料下载丰县财政信息网→政府采购→表格下载(建议使用IE浏览器下载)
一、招标项目名称: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卡口式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及绿波控制系统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价:
标段一: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卡口式电子警察项目,卡口式电子警察12套,采购预算价180万元;
标段二: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绿波控制系统项目,采购预算价29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后日期(含公告发布当日)。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供应商自行打印的,必须提供彩色打印文本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是江苏省公安厅《SJC2010070266省公安厅道路监控系统前端设备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中列明的中标供应商;
4.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后日期(含公告发布当日)。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供应商自行打印的,必须提供彩色打印文本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一级、《计算机系统集成与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4. 投标人近两年(2014年1月至今)具有承揽类似项目的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请合格供应商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24日下午5:00前下载《丰县政府采购项目参加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发至fxzfcgbm@126.com 。为避免邮箱丢失文件,发送报名表后请与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下午5:00(到账为准)
本项目标段一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标段二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入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其它形式的保证金缴纳方式。(账户名称: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丰县凤城支行,账号:1106070609200014610)。
六、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丰县政务服务(www.fxzw.gov.cn)→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3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丰县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西大厅第一开标室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3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开标地点:丰县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西大厅第一开标室
    招标组织单位:丰县政府人民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史峰    联系电话:0516-89159596
    采购人: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朱林  联系电话:15852015255                                            
                                               丰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11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