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14
北京广普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中学的委托对数字化多媒体教学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数字化多媒体教学系统
2. 项目编号:JM-0000283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中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王庄村东(102200)
采购负责人:王志成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9763104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广普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富强路119号11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张杰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9719372
3.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数字化多媒体教学系统采购一批。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多媒体教学互动终端 |
台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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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学管理控制器 |
台 |
16 |
|
3 |
教学展示平台 |
台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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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互无线模块 |
台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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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授课讲台 |
台 |
16 |
|
6 |
其他 |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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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内容为上述设备的供应、运输、保管、验收、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其中采购需求未明确或未完全明确采购设备配置的,其配置由报价人按自身产品特点自行配备完备以满足设备的安全使用功能。
5.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应并安装调试完毕。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7.投资控制金额:120.784万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9.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9.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且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9.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9.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的法人授权代表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9.7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9.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9.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凉水河路6号楼三层331室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本800元。售后不退。
11.购买资格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在与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1.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1.2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1.3税务登记证书;
1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1.5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1.6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全权委托授权文件以及相关资质文件;
11.7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的法人授权代表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11.8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11.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近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
11.10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仅限近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11.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1.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1.13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
11.1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12日9: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凉水河路6号楼三层334室(详见招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13.投标开标时间:2016年4月12 日9: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凉水河路6号楼三层334室(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15.项目负责人:张杰 联系方式:010-89719372
备注:本项目公告期与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