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智能交通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望谟县智能交通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望谟县智能交通建设项目(望发改函【2015】164号、望发改字【201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
建设规模:
望谟县5处交叉口18套电子警察和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建设、3处交通卡口系统建设、30处违章停车智能抓拍系统、1处望谟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建设及1处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期(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Gwm201603100471142655 |
望谟县智能交通建设项目 |
60 |
55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市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2014年、2015年新成立的单位不做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及财务状况要求。)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3/16 至
2016/3/22 (不少于五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ztb.qxn.gov.cn/qxnhy/,技术支持电话:0859-3120751 技术支持QQ:2442237329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3/16至2016/3/22(不少于五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购买。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4-6 9:10时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楼商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
地 址: |
杭州市航海路238路森禾商务广场2幢5层 |
联 系 人: |
黄先生 |
联 系 人: |
张黄华 |
邮 编: |
|
联 系 电 话: |
13118592333 |
联系电话: |
18785993355 |
电 子 邮 件: |
92885433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