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更换消防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16-03-16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3-15

  项目名称: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更换消防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0686-1541Q114469Z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996667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5005503转8010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32.73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为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1号楼、2号楼、连廊及生活楼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更换,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分包进行采购,供应商不得拆包、分包进行投标。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

  3.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09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若邮购,请按本公告中银行信息将标书款汇入指定银行账户,汇款单附言处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及本公告中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供应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原件用于核验,复印件留存。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6日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6日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4月6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14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开户名: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帐号:11001079400053005665

  项目联系人:曾昕、黄琳

  联系电话:010-65005503转8010

  传真:010-65072384

  电子邮箱:huanglin@cbwtc.com

  本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jcz.gov.cn/zfcg》发布,转发无效。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6年3月15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