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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管理五局清泉管理办公室空调、电视采购(项目编号KFQ2016-044#)询价采购公告

2016-03-17 来源:江西萍乡市政府采购网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区社会工作管理五局清泉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空调、电视采购(项目编号KFQ2016-044#)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采购项编号 项目名称 参数及要求 数 量 采购金额(元)
KFQ2016-044# 大3P空调 冷暖型立柜机,大3P,三级能效 4台 20400
1.5P空调 壁挂式,冷暖型;变频/定频;1.5P适用面积;一级能效。 4台 9200
远程教育电视机 55英寸; 超高清4K分辨率,拥有10.2mm超薄全金属机身,全新高性能智能电视芯片、一体化的Mstar6A928芯片。4核CPU,H.265格式60帧4K硬解;内置超大16GB闪存。 1台 5000
备注:采购空调不接受工程机参与投标

  (一)付款方式:货到并安装合格,使用无质量问题后付款。售后服务:按原厂“三包”原则质保,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参数要求。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品牌、型号分项明细表、所投产品祥细技术参数表、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

  (三)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四)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6年3月16日起至2016年3月21日(北京时间)到萍乡市政府采购网、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查看询价公告。

  (七)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相关资料于2016年3月22日10:00点钟之前密封至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价投入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大厦一楼126中开标室投标箱内。

  (八)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管理五局清泉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何勇             电话:1557997215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女士   温先生  电话:0799-678211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大厦一楼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16日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方。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2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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