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10KV配电工程扩容及电网智能化改造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投标须知
1、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名称:盐城师范学院10KV配电工程扩容及电网智能化改造设计服务项目。
1.2建设地点: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
1.3工程规模:主供8290KVA(以供电部门批复为准)、备供3200KVA,电气部分具体以供电部门批准的供电方案答复单、业扩设计原则意见书为准;电网智能化部分设计原则参照电网系统,以实现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的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智能变电站标准为目标。
1.4工期:中标后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其深度满足业主方主要设备的采购要求;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且通过供电部门审查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1.5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先进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的要求,经济指标合理可控、智能化部分性价比高。
1.6设计内容及要求:
(1)设计内容:盐城师范学院10KV配电工程扩容及电网智能化改造设计,包括接入系统部分、校内用户部分,其中接入系统部分:110KV悦达变、110KV东郊变10KV出线间隔和至产权分界点的出线线路工程;校内用户部分:产权分界点至开闭所的出线线路工程,10KV配电楼(开闭所及智能电网控制中心)、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变电所(含箱变或配电房)高低压配电设施及土建工程,电网智能化及相关配电设施及土建工程、室内外电缆及供电管沟、电缆井等所有为完成供电任务所需的电气与土建工程设计,具体范围为项目接入点到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变电所(含箱变或配电房)出线止包括但不限于开闭所和配电房及各配电房间的供电管线等所有与其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内容,投标时必须同时提供完整的电网智能化及相关配电设施设计部分的具备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图纸及说明书。
(2)设计质量:必须高标准、严要求,符合规范、业主及供电部门的要求。发生因设计错误或漏项等原因、跟踪服务不及时而导致的误工、返工浪费的均由设计单位负责承担相关损失,在设计费中等额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设计单位承担。
(3)中标设计单位须与供电公司及供电相关部门做好设计方面的对接工作,设计的图纸必须如期通过供电部门审查,否则一切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人员须全过程跟踪服务项目建设,施工期间派出一名设计代表驻场服务。
2、资金来源
2.1 本工程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工程行业设计(送、变电)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等级:投标单位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资格的工程师。
3.3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和设计项目组成员【含设计项目负责人、电力等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不少于3人】
3.4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2014年、2015年内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范围内总容量相近的类似电力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三项(业绩以设计合同和市供电部门业扩工程答复意见书原件为准,以便招标人了解和考察)。
3.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不接受挂靠资质的单位或人员参与投标报名,一经查实均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4、投标有效期
4.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10天(日历天)。
5、诚信保证金(含投标报证金)
5.1诚信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诚信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缴至开标现场,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5.2中标人在中标后3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的,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5.3诚信保证金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出来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定标签订合同后,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工程支付担保的交纳和退还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7、招标文件发售
7.1开始发售时间: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
8、现场踏勘
8.1现场踏勘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另行组织。
8.2地点:盐城师范学院通榆路校区内。
二、投标报价方式
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即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并结合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管理水平,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等各项因素自主确定不低于成本价进行投标报价。在工程实施期间和竣工结算时无论发生投资规模增减或遇国家政策性文件调整,中标时的设计费均不作调整。
2、本项目采用以招标人审计部门核定的施工图预算总价为计费基数的固定费率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即设计费用按招标人审计部门按国家定额核定的施工图预算总价×中标费率(费率小于或等于3%,总设计费用在29.8万元以下)费率高于3%或总价高于29.8万元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设计费为完成盐城师范学院10KV配电工程扩容及电网智能化改造设计电力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设计服务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服务酬金(包含设计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公司管理费、利润、外勤等特殊津贴费、专业设计人员驻场跟踪服务费、设计服务费、与电力相关部门对接及供电部门审查费用等)、综合服务费用(指设计人员为执行本项目服务任务而发生的工作费用,包括国际与国内交通费旅行费、食宿费、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和传递费、办公设备和用品费、为当地提供的设施和服务所付的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指在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外,在执行本设计服务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的其它所有费用)、后续技术服务,包括2年内免费进行设计修改和跟踪服务等。
招标人要求如因设计错误或漏项等原因引起的相关变更造成建筑物结构变更、结构物拆除、返工、加固等增加工程造价或跟踪服务不及时而导致的误工、返工浪费等费用必须由中标人等额承担,并直接从设计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设计单位承担。招标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做好施工过程中关于设计方面的跟踪咨询服务,投标时明确具体设计人员驻场解决相关设计问题。
三、知识产权
1、投标人中标并签订设计合同后的设计文件,视为投标人受招标人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仅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设计文件。
2、投标人不接受上述条款的,招标人有权解除设计合同。
3、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若投标人的设计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四、设计费支付
1、本工程设计费实行分期支付。
2、付款时间及幅度如下:
(1)工程竣工验收通电后,发包人向承包人一次性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总额的90%。
(2)余款待办理审计入账手续后,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一年期满后,发包人向承包方结清本合同设计费。
五、设计成果要求
1、设计成果应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范、政策法规及甲方和供电部门的要求。
2、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所有设计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采用中文。
3、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4、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
六、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项目组所有成员的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少于2人,上述各专业以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
(5) 授权委托人及设计项目组成员【含授权委托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内的人员不少于4人】自2015年7月-2015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7) 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8) 投标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9)项目组成人员表(格式详见附件);
(10) 提供完整的本招标项目电网智能化及相关配电设施设计部分的具备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图纸及说明书。
(11)其它根据评标办法需提供的、能反映企业资信的相关材料(如投标人的资信、业绩及各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组成员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合订成册。以上材料一式伍份,装订成册, 正副本封面须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署)后密封。所有材料装入封袋后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封袋上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上证书及合同等原件不需装订,直接放入封袋里即可。
七、开标、评标及定标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3 月29 日下午14:30前,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行政办公楼投标室。投标人投标时须交纳投标费300元,此费用不退。
2、开标时间:2016年3 月29 日下午14:35,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行政办公楼开标室。
3、本设计服务竞标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其投标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3.1、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1)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
(4) 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至少提供不少于2人,其中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上述各专业以提供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
(5)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投标授权书(开标时企业法人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接受核查);
(6)2014年、2015年内、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范围内总容量相近的类似电力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三项(业绩以设计合同和市供电部门业扩工程答复意见书原件为准,以便招标人了解和考察);
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2、初步评审:
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等级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
3.3详细评审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标书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费率和最高限价。
不符合上述(1)至(2)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详细评审,未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4评标、定标
对于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有效投标人综合实力得分(其中投标报价占综合得分的60%)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当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最终中标人。
1、报价得分(满分6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6%、 97%、98%、99%。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3 分,每下浮1%扣减0.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设计能力综合评价(满分18分)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资质、业绩、信誉、市场认知度、提供完整的电网智能化及相关配电设施设计部分的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图纸及说明书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综合实力进行打分(3-18分)。
3、设计小组成员素质(满分12分)
设计组人数:拟投入现场设计的人员达3人及以上得6分,达不到3人得0分。(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至少提供不少于2人,其中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上述各专业以提供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
投标单位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中级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资格的工程师加5分;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资格的工程师加6分。
4、业绩要求(满分10分)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近两年内、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范围内总容量相近的类似电力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三项(业绩以设计合同原件为准)得基本分5分,如达不到三项(业绩以设计合同原件为准)得0分,业绩每增加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5、凡第一中标候选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以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项人报价差额,不足部分由放弃者给予赔偿。
6、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7、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流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有疑似串标、围标现象,或所有投标报价均不符合市场行情或达不到招标人期望值,经评标委员会商定可以否决本次招标,招标人可进行现场二次竞争性谈判报价。
八、其它:
1、本项目设计合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示范文本。
2、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有关本项目的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的送审,图纸审查期间,中标人应及时征询审查机构的意见,尽快完成修改工作。施工过程中,中标人负责现场设计跟踪,并结合现场情况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和完善,投标进充分考虑该部分设计工作量,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3、中标人在本项目设计过程中需要办理的任何手续,应将这些手续告知招标人,以免招标人延误或遗漏有关手续而影响工程建设。
4、由合同引起的任何事情,均受发包人所在法院的司法管辖权管辖。
5、中标人应授权项目负责人,负责按招标人认可的设计进度计划组织设计,每周定期向招标人报告设计工作进展的真实情况。项目负责人自合同生效起履行职责,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6、非特殊情况,招标人不允许中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中标人如需更换项目组中的专业负责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中标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索赔,每人次索赔额为设计费总额的3%。招标人认为中标人不称职的人员,中标人应当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7天内更换。
7、中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的需要提供相关现场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中标人在本项目各阶段施工开始前,按约定的设计分工,参与组织工程设计图纸技术交底活动,答复有关技术问题。
中标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招标人的要求,派出各专业设计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
8、中标人应当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按发包人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目标。
9、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图纸,设计人员签名和印章必须齐全且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10、本项目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不得收取生产厂、供应商的回扣,一经发现该部分款项从设计费中扣减。
11、承包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等额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给予招标人以经济赔偿,同时招标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12、中标人收到设计费同时开具发票,税金由中标人自理。本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实行专款专用。
13、本专用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
14、本工程采用的设计技术规范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15、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实行专款专用;
16、投标货币及计量单位:使用币种为人民币,计量单位为公制系统。
17、评委会在评审期间发现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18、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9、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 凡参加投标的受托人须带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3月29日14:35在我校新长校区办公楼5楼开标室参加开标会。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希望大道,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
采购部门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13951558860
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58286
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