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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街道辖区内安装监控设施工程投标邀请书

2016-03-24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门头沟区大台街道辖区内安装监控设施工程(MC2015-138-1)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经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街道办事处确定被邀请单位如下:

  1、北京通建泰利特智能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北京麦斯普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北京欣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北京世纪先锋科技有限公司

  请被邀请单位,按投标邀请书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招标活动。

  附件1投标邀请书

  附件2确认通知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23日

  附件1

  投标邀请书 

  北京通建泰利特智能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麦斯普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欣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先锋科技有限公司 (被邀请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门头沟区大台街道辖区内安装监控设施工程(项目名称)MC2015-138-1(招标编号)已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MTGXM-201509294650采购详细计划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门头沟区大台街道办事处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门头沟区大台街道辖区内安装监控设施工程(项目名称)MC2015-138-1

  招标内容:安装监控设施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台街道辖区内

  规模:小型工程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6月18日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财政批复资金: 759257.92元  

  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工程预算资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3日上午9:30时至2016年4月7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政府采购中心106房间 携带投标邀请书及确认通知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领取人身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需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4月13日9时30分,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5.2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二人。

  5.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为原件,应有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内容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完全一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未按5.2、5.3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财经报》上发布。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供应商须提交投标保证金:9000.00元整

  6.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银证转帐、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

  6.3、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6年4月8日前将款项交到指定帐户(以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大台监控设施。提交投标保证金后请与采购中心财务联系(电话:69822590),确认投标保证金已按时到账。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帐    号:  11001009500053001308  

  6.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5、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供应商须持投标保证金交(汇)款凭证到“投标保证金核查处”核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资金往来发票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联系人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办事处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西洼

  联系人:  王宝庆   联系电话:010-61870741

  传  真:010-6187035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联 系 人:   高奉雯            电    话:  010-69828192                   

  传    真:  010-61805154       邮    编: 102300          

  网    址:    http://www.bjmtgcg.cn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帐    号:  11001009500053001308  

  2016年3月23日

  附件2:

  确认通知

  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2016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2016 年 3  月 23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门头沟区大台社区西洼新建停车场工程项目投标邀请  的通知,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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