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6)62号
项目名称 | 配置要求 |
所报产品 技术指标 (供应商填写)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照相机 |
50倍光变 1600万像素 传感器1/2.3英寸 3.0寸液晶显示屏 46.1万像素 液晶屏比例4:3 非触摸屏 焦距24-1200mm 微距0-50cm 光圈范围F3.4(广角)/6.5(长焦) 感光度ISO100-3200 光学防抖 快门15-1/2000秒 连拍1.6张/秒(自动、 P模式)约10张秒(高速连拍模式) 内置WIFI 相机包 |
品牌: 型号: 配置情况: |
台 | 10 | |||
摄像机 |
传感器200-299万像素 静态有效像素600万以上 动态有效像素200-299万像素 15-30倍光学变焦 光学防抖 液晶屏3.0寸 触摸屏 内置麦克风 5.1声道录制 摄像机包 |
品牌: 型号: 配置情况: |
台 | 5 | |||
内存卡 | 16G高速SD卡 速度级别Class10 UHS-I型 |
品牌: 型号: 配置情况: |
张 | 15 | |||
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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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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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采购总预算:3.6万元; 2、一个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品牌一个型号的产品进行报价; 3、本项目配置参数不接受负偏差;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单参数有疑问,请在询价截止日前向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5、供应商须对所报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并能进行正常使用; 6、请于2016年4月5日15:00前将询价通知书每张单独密封送至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7、报价时间、地点:2016年4月5日15:00在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8、交货时间: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具体时间为2016年月日前(由供应商填写)在汉中市内交货并验收,供货周期作为成交条件之一; 9、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0、本询价单为合同组成部分,本询价单中含所有费用; 11、参与询价采购的供应商须已在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916-2517653传真:0916-2517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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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