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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广播电视台摄录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2016-03-30 来源:湖南永州市政府采购网
新田县广播电视台摄录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新田县广播电视台摄录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新财购计【2016】
B013 委托代理编号:TYH2016-XT0301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田县广播电视台摄录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新财购计【2016B013        委托代理编号:TYH2016-XT030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1
摄录设备及周边配套设备
1批
30.21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
服务
合同  条款
1
高清数字移动演播设备
详见附件2
应提供不低于壹年的质量保证期,若供应商的标准质量保修期超过壹年,则按供应商的标准质量保修期执行。国家有规定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按规定的质量保修期执行。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交货。
⒉地点新田县广播电视台
⒊所有设备验收合格后付95%,余款5%自验收合格年后10日内无息付清
2
手持式摄录一体机(含SBS-64G存储卡
详见附件3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设备主要参数及技术一览表中的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46 17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窗口。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新田县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 先生 
电  话:13974693778
地  址: 新田县龙泉镇中山路88号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欧熙明  
电  话: 0746-4711388   17775959888   
地  址: 新田县水上乐园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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