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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凯中学一期及全民健身中心智能化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2016-04-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招标

 

东凯中学一期及全民健身中心智能化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凯中学一期及全民健身中心智能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ETDZZC2016-01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

算金额

一个包

本项目为东凯中学一期及全民健身中心智能化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需求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含)以上资质]或为全民所有制机构[含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具有电信运营商资格;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00

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4月7日8时30分至2016年4月13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四楼);

3.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供应商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全民所有制机构(含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具有电信运营商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独立法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独立法人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民所有制机构(含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全民所有制机构(含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仅须提供全民所有制机构(含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负责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4.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5日14时00分至2016年5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59号

联系人:薛春海

联系方式:0546-7769882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四楼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85536   1305466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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