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漯河市2016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网络设备、照相摄像器材、电视机等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漯河市2016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网络设备、照相摄像器材、电视机等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项目
二、招标货物名称:
分包号 |
招标货物名称 |
A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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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
路由器 |
C包 |
防火墙 |
D包 |
磁盘阵列 |
E包 |
不间断电源 |
F包 |
无线接入设备 |
G包 |
投影仪 |
H包 |
照相机(单反套机、不含卡片机) |
I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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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包 |
液晶电视机 |
K包 |
碎纸机 |
投标人可全部投标,也可以只参加其中一个分包投标。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是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住所范围为漯河市,并在漯河市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如法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携带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携带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分公司、办事处、代理商授权无效)。
5、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市场媒体报价表原件和复印件(分公司、办事处、代理商出具无效)。
6、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四、报名及标书领取信息:
报名及标书领取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标书领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5室。
报名及标书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领取标书时须携带:
①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
②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
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七、联系人:胡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八、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人民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日报》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人民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