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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会议室拼接大屏系统设备(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JJZX2016-031)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嘉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室拼接大屏系统设备询价采购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JJZX2016-03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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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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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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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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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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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拼接大屏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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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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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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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须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1.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指2015年7月份-2015年12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材料;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3.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指2015年7月份-2015年12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材料;
3.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
3.6要求投标人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7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5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4月13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院内)。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询价通知书售价:400.00元 /套。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北京时间),地点为嘉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嘉禾县国土资源局一楼)。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6年4月15日17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嘉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嘉禾县县城内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735-6627628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露、周玲彤
电 话:0735-2189618/2189600
公司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院内
日 期: 2016年4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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