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14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民防局的委托,对2016年通州区民防局6层会议室信息显示系统升级改造(监理)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TZXM-201603211354/2
2、批复号:通财行采指(2016)20号
3、项目名称:2016年通州区民防局6层会议室信息显示系统升级改造(监理)
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民防局
6、招标人地址:通州区梨园镇九棵树东路386号
7、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8、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3万元。
9、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0、授权代理人:刘薇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 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C.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D.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拒绝涉外单位投标。
E. 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或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2、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限制投标人数量。
13、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20日,工作日9至11时,14至16时(北京时间)。
14、投标报名地点及要求: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6号楼底商1004号。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工作日9至11时,14至16时(北京时间)。
1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及要求: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6号楼底商1004号。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7、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1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10日9时30分
1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6号楼底商1004号二层会议室
20、联系人:刘薇、张晨;电话:010---89527605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