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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文化传媒摄影摄像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6-04-15 来源:盐城师范学院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师范学院就该单位文化传媒摄影摄像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YCCG1604-21

二、招标内容:文化传媒摄影摄像等设备 预算金额:1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须作出说明,投标时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带在身边备查。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和确认,传真:0515-8666318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cgp-yancheng.gov.cn.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 年 5月 4 日 9 时整。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及开标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四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六、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汇票(异地,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等,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形式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  

帐号:1605 0000 0000 52433

财务咨询电话:0515-86663529。

七、招标人及其他情况

招标人名称: 盐城师范学院、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15-88258286  

采购中心联系人:车蓉蓉 陈 艳  电话:0515-86663184、051586663182(传真)

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盐城师范学院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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