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项 目 编 号 :LNZB02-2016-01034-0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采 购 人: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自筹资金,支付本项目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1、项目名称: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数据中心办公楼及机房整体改造项目-机房装修改造。
2、建设规模:总投资237万元。
3、招标内容:
一层、二层、三层数据中心区域装修改造,包含:机房装修、监控中心建设、业务处理区办公设备、综合桥架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安防及门禁系统、机房机柜及基座、防雷接地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电子信息系统机房A级标准。
5、交付使用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0天。
6、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主要产品(地板、动力环境、门禁、综合布线等)取得原厂商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所投的主要产品都必须提供原厂商产品授权书(原件),并且所有产品的配置清单必须经过原厂商的确认;
(3)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4) 投标人需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二级及以上资质;
(5)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具有2个及以上,同等规模金融行业总行机房装修成功实施案例;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有以联合体方式的投标将视为无效。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进入下述指定账户。
方 式:现金、支票、电汇(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 户 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8、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4)原厂商授权书及原厂商产品授权书;
(5)成功案例证明材料。
注:以上第2、3、4项查验原件,第5项查验复印件,并各收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第1项为收一张原件。
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于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19日止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01房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600元/本,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
招标人将于上述时间在上述地点召开公开开标会议,届时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于阳 刘洋 电子邮件:lngczbgs@126.com
电 话:024-23388575 传 真:024-23388491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6年4月15日
标 书 价 格 600 元 开 标 时 间 2016-05-05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备 注 信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