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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迁建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更改公告(二)

2016-04-19 来源:广西柳州市政府采购县区采购
    2016年04月05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迁建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编号:LZG16-078)采购公告,现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第五点第18项更改为:
 
序号
名称
型号及技术参数
参考品牌
单位
数量
五、大法庭数字庭审系统
18
数字庭审主机
1. 采用嵌入式架构,Linux操作系统,安全可靠,稳定性高;
2. 主机为高集成度一体化设备,集成视频矩阵、音频矩阵、刻录光驱、画面分割合成器、高清编解码器、中控系统于一体;
3. ★内置不低于7寸大小触摸液晶屏,分辨率不低于800*480,可显示合成画面,可通过触控实现设备配置;
4. 采用H.264视频编码格式,支持1080P分辨率的前端接入;
5. ★视频输入插卡式设计,支持不少于8路HD-SDI摄像机接口;
6. 支持2/4/6/8等多种画面合成方式,合成画面分辨率支持1080P、720P;
7. 支持远端法庭图像与音频的接入能力,不少于2路远端画面显示在合成画面中;
8. 支持证据展示功能,可以在多个证据源之间切换展示,证据图像可以叠加到合成画面中;
9. 提供不少于6个VGA、1个HDMI视频输入接口;不少于10个VGA,2个HDMI视频输出接口;
10. 提供不少于14个Mic in,6个Line in音频输入接口;不少于2个Line out,2个Audio out音频输出接口;
11. 不少于4个RS232,8个RS485监听、控制串口;6个红外发射端口,具备红外学习功能;
12. 支持MP4、ASF视频存储格式,AAC、M4A音频存储格式;
13. 支持法庭设备集中控制功能,包括控制法庭现场摄像机、实物展台、DVD、电源时序器、电视机、空调等;
14. 提供至少2个千兆自适应网口,能够实现法庭内外网穿越;
15. 提供不少于2个SATA硬盘接口,单块硬盘支持不小于2T;
16. 视频转发机制基于RTSP协议;视频录制编码格式:MP4、ASF;
17. 支持录像文件hash值校验功能,通过播放器播放可以进行校验,提示录像是否被篡改;
18. ★内置不少于2个DVD刻录机,也可以扩展为2个蓝光刻录机,支持双光盘同步刻录,能够实现法庭现场刻录或事后补录;
19. 支持换盘续刻,庭审中途更换新光盘,可以识别上张光盘停止刻录的时间点,在新光盘中继续刻录的功能;当光盘刻录出错后,放入新的光盘,能自动重刻,光盘数据内容完整,无数据丢失;
20. 支持刻录时在光盘中集成播放器,放入PC光驱中,无需安装特定软件能自动播放;
21. 支持多方庭审功能,庭审主机同时接入不少于2路不同法庭、看守所的主机、会议终端或编码器,实现多方庭审;
22. 支持回声抵消功能,当进行远程开庭、远程提讯的时候,能够有效的将二次采集的远端声音滤除,回声抵消必须在法庭或远端使用全向话筒/拾音器的条件下依然有效;
23. 支持故障告警,如前端掉线、硬盘读写出错、光盘刻录出错等,需进行故障告警;
24. 主机离线状态下,主机仍可开庭运行,进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法庭控制等功能操作;
25. ★根据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广西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指导意见》(桂高法【2015】201号)文件,要求各地市建设的科技法庭必须接入广西法院音视频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在高院对庭审音视频的查看和监听,以及状态查询。本次项目必须在不增加外设和成本情况下实现投标货物中“数字庭审主机”无缝接入广西法院音视频综合管理系统;(须提供三个以上与广西法院音视频综合管理系统对接案例证明,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以及最终用户使用证明,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互联互通承诺书(原件放入正本中),否则投标无效。)
26. ★由于采购设备的特殊性需求,本次项目必须在不增加外设和成本情况下实现投标货物中“数字庭审主机”广西法院原有远程提讯系统数字无缝对接;(须提供三个以上与广西法院音视频综合管理系统对接案例证明,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以及最终用户使用证明,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互联互通承诺书(原件放入正本中),否则投标无效。)
27. ★能与最高人民法院实现远程提讯,投标人须提供省级或以上法院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文件,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8. ★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盖章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有效供货证明书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1
商务要求:
1、★为了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及兼容性,本次货物采购需求中“网络摄像机、解码器、磁盘存储阵列、数字庭审主机、高清球型摄像机、高清枪型摄像机”须为同一品牌,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盖章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包含800和400 7*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电话,提供具体电话号码供评标时验证)及有效供货证明书的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2、★根据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广西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指导意见》(桂高法〔2015〕201号)文件,要求各地市建设的科技法庭必须接入广西法院音视频综合管理系统,因此投标时,本项目采购的“数字庭审主机”必须能与广西法院音视频综合管理系统实现硬件设备的数字对接及软件功能的完全融合应用;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做好调研工作,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可以满足该数字对接及融合应用要求。本次项目必须在不增加外设和成本情况下实现投标货物中“数字庭审主机”无缝接入广西法院音视频综合管理系统;(须提供三个以上与广西法院音视频综合管理系统对接案例证明,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以及最终用户使用证明,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互联互通承诺书(原件放入正本中),否则投标无效。)。
3、★由于采购设备的特殊性需求,本次项目必须在不增加外设和成本情况下实现投标货物中“数字庭审主机”与广西法院原有远程提讯系统数字无缝对接,(须提供三个以上与广西法院音视频综合管理系统对接案例证明,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以及最终用户使用证明,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互联互通承诺书(原件放入正本中),否则投标无效。)
4、★在中标公示期间,采购人有权依次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所投产品进行对接功能测试,如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对接功能测试,则视为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接功能测试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开标、截标时间更改为: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05月0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开标、截标。
   (三)保证金交付时间更改为: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7万元。
    投标人须于2016年427日16: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转入到账,开户名称:柳州市鑫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站支行,银行账号:70700500000000003266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柳州市学院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钟毅坚   联系电话:0772-2302006
    招标代理机构:柳州市鑫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广场2栋10楼11-22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人:莫莹洁   联系电话:0772-2580280 传真:0772-286715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2830320
 
 
 
 

                            柳州市鑫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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