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山西省永济虞乡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政安防设施项目

2016-04-25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太原伟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山西省永济虞乡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其所政安防设施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所政安防设施项目

二、招标编号:WYZBY2016013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报价人对所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项目预算:412050元,要求报价人在第一轮报价时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3、范围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

 5、施工地点:山西省永济虞乡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具有近三年在戒毒所或监狱等保密场所施工工程业绩;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前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6.报价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9.安全生产许可证;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五、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7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太原伟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0359-8679052

4、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 日9时00分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永济市银杏东街49号三楼

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七、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4月29 日9时00分

2、谈判地点:永济市银杏东街49号三楼

八、采购单位:山西省永济虞乡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山西省永济市虞乡镇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5333093966

       采购代理机构:太原伟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9-8679052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