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改造工程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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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县交警队 |
行政区域 |
南和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04月27日 19:1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6年04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16年04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冀叶娜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9-2131885 |
采购人 |
县交警队 |
采购人地址 |
南和县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319-3782007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9-2131885 |
首次公告日期:2016-04-22
更正日期:2016-04-27
原公告项目名称:县交警队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改造工程
项目编码:HB2016044170040002
项目联系人:冀叶娜
项目联系电话:0319-2131885
采购人:县交警队
采购人地址:南和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782007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131885
更正内容:改为:如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一个标段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增加投标人须知18条维护修理:本地维护,需接到通知12小时内达到现场维护。增加检验报告(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如果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随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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