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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小学现代化媒体中心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04-28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掌冢�2016-04-28

 

  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小学现代化媒体中心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6-ZB0176

  采购人全称: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小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北巷1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525058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现代化媒体中心建设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接入交换机

6台

需提供设备原厂授权

2

编码器

2套

需提供设备原厂授权

3

解码器

30套

需提供设备原厂授权

4

网络版编码器

2台

需提供设备原厂授权

5

显示屏

11.059平米

需提供设备原厂授权

6

计算机

1台

需提供设备原厂授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本项目预算金额124万元(项目批复编号:东采购办2016-号项-000145)。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清单中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近三年(201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类似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清单中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明: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上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28日起至2016年5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6: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 年5月18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 王红

  联系方式:010-63509799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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