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珠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人防办人民防空警报网改造项目(招标编号:GXZH2016HW037;采购申请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60406]-5299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完工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人防办人民防空警报网改造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数字电视防空警报分控中心设备1台;电声警报器2台;按新频率及统控技术要求改造多媒体警报器4台;按新频率及统控技术要求改造电动警报器1台;按新频率及统控技术要求改造电声警报器94台。警报设备采购并安装,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对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上述预算为投标报价上限,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警报发放控制)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非投标产品(电声警报一体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查验原件,或者将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开具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月内,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查询结果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评审现场提供原件供评委核对,或者将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4格式提供保证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9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警报发放控制)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3)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现场考察、标前会时间、地点
1、现场考察集合时间:无。
2、现场考察集合地点:无。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
4、标前会时间:无。
5、标前会地点: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24日09:45~10: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5月24日10:00;
3、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6-231818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室 邮编:519000
联系人:刘先生2625399(项目咨询)
赵小姐(标书售卖)2625188、代小姐(保证金事项)2625188
传 真:0756-262583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华西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6916414371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珠海星园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44462287236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孙先生、吕先生;联系电话:2602071、2602079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