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6-5-3 9:27:28 点击数:34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洞头新城二期市政道路工程部分交通监控类设备及相关设施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的委托,就洞头新城二期市政道路工程部分交通监控类设备及相关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DTCG20160503036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洞头新城二期市政道路工程部分交通监控类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五个点;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0万元,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
四、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5、供应商简介,具体售后服务网点的介绍。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自本公告公布日起报名单位准备好资料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送达温州市洞头区新便民服务中心2楼(新城二期)。
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六、采购文件的发布等:
报名单位直接从公告上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截标日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均有效)
采购文件售价(元):每本500元(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交付)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5日 9:30
八、投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新便民服务中心2楼(新城二期)
九、开标时间:2016年5月25日 9:30
十、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新便民服务中心2楼(新城二期)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人民币。(投标单位汇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
联系方式:
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许先生:0577-63383908。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徐先生:0577-86511702 15958736936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洞头新城二期市政道路工程部分交通监控类设备及相关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布(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16年5月6日下午16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洞头区北岙街道新城区腾飞路81弄10号301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63387025,传真件必须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签字盖公章。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5958736936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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