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供应商:
汉台区民政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汉区采HW[2016]06号)因电脑存档出现问题造成个别供应商在本项目领取的磋商文件中付款方式出现差异,现对本项目付款方式做出如下补充说明:
付款方式:供货到位,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的款项,系统无故障稳定运行于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合同总价30%的款项,剩余10%的款项在质保期满后2017年12月31日前付清。
其它参数及要求不变。
特此说明
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六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