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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5-04 来源:湖南邵阳市政府采购网

  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新宁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的委托,对新宁县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DTC2016-FW-018(SY)

  1.3、采购预算: 人民币约203.069万元

  1.4、采购项目标的情况:

  邵阳市新宁县建成区面积约15平方公里,预计现有地下各种管线约500公里:其中地下电缆、光缆约280公里,地下水、暖、气等管道约220公里。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下管线勘察、管线系统建立、系统服务器建设及相关设备购置等。

  项目计划工期:90天(要求90天完成所有探测工作和综合管线信息系统开发及数据入库工作)

  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③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④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3、特定资格条件:

  2.3.1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测绘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地下管线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资质和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球物理勘查甲级资质;

  2.3.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并提供相应资格证书,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勘察、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2.3.3项目部的人员组成中 (不含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至少具有物探、测绘、计算机专业及质检员和安全员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各1名,并提供相应资格证书,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3.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投标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 月4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假日除外)在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湖南省新宁县解放路147号(县民众超市正对面二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2016  5  26 日上午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2开标时间:2016  5  26 上午9:00 时。

  4.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新宁县地址:湖南省新宁县解放路147号(县民众超市正对面二楼)}

  4.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投标保证金:

  5.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20000.00元。

  5.2缴纳时间:于2016年5月24 日16:00前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名称: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市东塘支行

  银行账号:368 020 100 100 046 615

  5.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质疑和投诉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 标 人:新宁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新宁县大兴路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    话: 0739-4810879(办)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26号省水电设计院综合楼201房

  联 系 人: 朱晓光   郑海园     电    话:0739-4755806(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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