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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交通指挥中心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2016-05-05 来源: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6-SH058交通指挥中心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6-SH058交通指挥中心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2016-SH058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1611号
陈先生 0592-622993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邮     编:361000 
网     址:www.xmws.com 
电话/传真: 0592-5822910/5822911 
采购项目名称:
交通指挥中心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交通指挥中心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项目预算:97.8992万元),1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
(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小企业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税务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一照一码”、“营改增”等政策调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动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购买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5 月11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购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咨询电话:0592-5822910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6-5-12  9:00
开标地点: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厅
厦门市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王小姐 
电 话:0592-5826707    传 真:0592-5822911 
其他:
①“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禾支行;账号:129360101400001856;
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0592-5822902、5822100。
 
②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36001204200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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