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北空管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 ||
品目 |
|
||
采购人 |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5月06日 16:09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人 |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
采购人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华北空管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1、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4月20日
2、项目名称:华北空管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GC-HG160381
4、变更事项及内容:
(1)招标文件第3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由:
“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以下四项资质之一:1)中国音像协会音视频智能集成工程企业二级(含)资质以上;……。”
变更为:
“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以下四项资质之一:1)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或原中国音像协会)颁发的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第3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由:
“*财务报告:提供201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注册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变更为:
“*财务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4或201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及其附件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扫描件。”
(3)招标文件第5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其他事项”中部分文字由:
“根据《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文件要求,无论招标货物授权与否,若多家投标人所投的主体设备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只允许投标报价最低的参与投标,其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变更为:
“若招标要求的单一货物(或主要设备、主体货物)未要求唯一授权,根据《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文件要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若多家投标人所投单一货物(或主要设备、主体货物)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只允许其中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其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的日期由原来的2016年5月16日变更为5月24日,其余日期相应调整。
其余内容不变。变更后的招标文件见附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北京朝阳区首都机场航安路民航华北空管局 联系电话:010-64597926
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邮政编码:100035
项目联系人: 刘伟(项目负责人)、吴瑞(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010-55601901、010-8308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