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凤县审计局等单位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依照集中批量的原则,拟对凤县审计局等单位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县审计局等单位集中批量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C2016-XJ-052、054、055、056、057、058、059、060、061、062 号
三、采购人名称:凤县审计局、凤县文化广电局、凤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县分局、凤县公安局、凤县发展和改革局、凤县森林公安分局、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凤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四、采购项目预算:十个单位的采购预算集中批量打包后采购预算合计:221208元。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
联系方式:0917-4762771
六、询价采购内容和要求:办公电脑、便携式电脑、激光打印一体机、打印机、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等一批(详见询价通知单)。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国家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具体按照截止采购文件发售时列入国家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节能环保产品和绿色环保标志产品要求。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采取资格先审。供应商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2-8项资质文件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红章留存,原件审查后退回。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与所采购的物品一致。)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的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必须提供联想think E73系列台式机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生产或经销商对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必须提供虹光、富士通扫描仪,京瓷打印机制造商或经销商针对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5、所报价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必须符合财政部、环保部环保产品和发改委节能产品最新一期清单要求,提供生产商质量、环保、健康认证文件,在机器上贴环境标志(绿标),符合绿标产品要求。
6、出具生产商或经销商针对本次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和质保承诺函。
7、必须提供参与报价企业的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社保基金证明和完税证明文件原件。
8、参与报价企业必须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文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法人征信记录报告原件。
九、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5月9日至2015年5月11日止。(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凤县财政局5楼)。
3、获取方式:现场资审后购买。
4、文件售价:询价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 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提交方式:
1、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10点整。
2 、提交方式:网上报价(获取询价文件和询价通知单的供应商,在询价通知单上加盖公章后扫描或以照片格式发送至QQ2981440074邮箱)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
凤县审计局侯文,电话:4763009
凤县文化广电局王虎林,电话:4762797
凤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李小林,电话:18992701637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县分局李伟,电话:13891767406
凤县公安局 电话:13891731222
凤县发展和改革局周丽君,电话:4762756
凤县森林公安分局韩罡,电话:4717426
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东, 电话:4800743
凤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张洁,电话:18690403886
凤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杨龙,电话:13992799208
2、采购代理机构:杜东勤 0917-4762771
3、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