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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公庄幸福家园小区智慧社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5-09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5-09

  1.项目名称:郭公庄幸福家园小区智慧社区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ZXTC-2016-0502;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郭公庄村村民委员会;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樊羊路北50米;

  5.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3612866;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兴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城27号A座1206室;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女士010-69256812;

  9.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万元)含税 包数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郭公庄幸福家园小区智慧社区建设项目 100 共1包 “智慧社区”规划建设 一批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0.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本人携带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明资料至少包含下述内容(每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审查无误,原件归还。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申请“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依法缴纳税款纪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章);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5 月09日至 2016年05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清城27号A座1206室。

  14.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5.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0日上午 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开标时间:2016年 05月30日上午09:00 时(北京时间)。

  17.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明春苑甲3号(优龙会议中心)会议室。

  18.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19.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20.联系方式:010-69256812                             北京中兴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传真:010-69256812                                      201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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